关于召开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议,定20245月20日召开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会期:2024年5月20日(周一)下午13:45报到,14:15开始,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嘉兴银行四楼一号会议室(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三)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和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关于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4-2025年)的议案;

(三)关于启动申报嘉兴银行资本补充工具的议案;

(四)董事会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五)监事会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八)关于董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九)关于海盐新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股权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订《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材料将以电子文档发送,最终以书面为准。

三、2023年度股东大会书面报告

(一)2023年经营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二)2023年度“两会一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三)2023年度全面风险评估报告;

(四)2023年度合规风险评估报告;

(五)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六)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报告;

(七)2023年度主要股东持续评估报告;

(八)2023年度公司治理评估报告

书面报告材料将以电子文档发送,最终以书面为准。

四、2023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一)截至2024513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五、2023年度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本通知在本行内网、嘉兴银行网站上向全体股东发布。相关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

(二)股东出席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应2024515日(星期)之前将出席会议的《股东大会通知回执》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的要求办理。

(三)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但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具体按附件二:《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的要求办理。并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一并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它事项

联系地址: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01

E-MAIL:sunjie@bojx.comfangwei@bojx.com

联系人:孙杰方伟

联系电话:0573-82513671

传真: 0573-82097270

附件: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doc

             二、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doc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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